二、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至六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按中国银行关于利率调整的规定进行利率调整。
四、贷款条件
①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③ 提供境外就读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学习期 内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
④ 可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担保或购 买履约保证保险;
⑤ 存入不少于20%的自筹资金;
五、需提交的资料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簿的原件及 复印件;国内代理人的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② 借款人系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须提供 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③ 入学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所需费用证明材料;
④ 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质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⑤ 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及复印件,或信用卡;
⑥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7)出国留学人民币贷款业务
出国留学人民币贷款是中国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受教育人就读境外大学预科、大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路费)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限额
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最低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按中国银行关于利率调整的规定进行利率调整。
四、贷款条件
①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③ 提供境外就读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学习期 内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
④ 可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担保或购 买履约保证保险;
⑤ 存入不少于20%的自筹资金;
五、需提交的资料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簿的原件及 复印件;国内代理人的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② 借款人系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须提供 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③ 入学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所需费用证明材料;
④ 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质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⑤ 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及复印件,或信用卡;
⑥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8)出国留学购汇预交保证金业务
出国留学购汇预交保证金业务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中国银行独家办理的业务品种。
凡出国就读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自费留学生在未取得签证前需购汇的,须凭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办理交存人民币保证金手续,购买所需外汇。
一、所需资料
户籍证明、护照、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外汇管理局核发的预交保证金通知书和售汇通知书等文件。
二、保证金收取
存入人民币保证金与所购美元的比例为2:1,以活期利率计息。
三、保证金退还
取得签证:持护照及签证正本、人民币保证金回执办理退还手续;
四、未办妥签证或因故取消出国
持回执将外汇按当日汇率办理退款手续,后凭回执及兑换水单办理退还手续。
(9)长城电子借记卡
中国银行长城多功能电子借记卡是以活期一本通为基础,可以联接定期一本通等多个其它账户的个人综合账户。除进行商户消费外,该卡还具有便捷的外汇宝交易、自动还贷和自动转账等多种功能,是您方便灵活的资金运用工具。
(10)开具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是中国银行为存款人出具的、用以证明存款人已经在本行存有一定金额款项的书面证明。
一、所需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单(折)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须知
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限根据客户意愿设定,在此期间银行将冻结存款帐户。 收费标准:20元/份
三、还 贷
具有便利的留学贷款分期自动扣款功能,免除您还款时的辛劳。
四、外汇交易
通过长城多功能电子借记卡办理外汇宝业务,以国际外汇市场的同步价格进行外币之间的自由兑换,防止汇兑损失。
五、自动转账
在签定自动转账协议后,资金可在固定日期转入国际卡,避免因事务繁忙错过免息还款期而支付透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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